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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4-22 近日,國家多部門聯合聯合印發的 《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出:準確把握工作節奏,在確保服務質量和簽約居民獲得感、滿意度和質量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積極擴大簽約服務覆蓋率,逐步建成以家庭醫生為健康守門人的家庭醫生制度。從2022年開始,各地在現有服務水平基礎上,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每年提升1~3個百分點,到2035年,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75%以上,基本實現家庭全覆蓋,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滿意度達到85%左右。
家庭醫生不是私人醫生 ,是對服務對象實行全面的、連續的、有效的、及時的和個性化醫療保健服務和照顧的新型醫生。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采取團隊服務形式,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衛醫師(含助理公衛醫師)等組成,并有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為更好地滿足群眾的中醫藥服務需求,將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
家庭醫生可為慢病患者開具長期處方
《指導意見》指出,根據長期處方管理相關規定,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簽約慢性病患者提供長期處方服務,原則上可開具4-12周的長期處方。到2025年,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要提供長期處方服務。此外,落實基本藥物目錄管理等政策,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二級以上醫院藥品目錄的銜接和統一,進一步滿足簽約居民基本用藥需求。
優化轉診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指出,為統籌區域優質衛生資源,城市醫療集團和縣級醫療社區牽頭醫院應將專家號、預約設備檢查等一定比例的醫療資源交由家庭醫生掌控,部分床位可預留給家庭醫生,方便家庭醫生轉診的患者先看病、先檢查、先住院。
支持家庭醫生與居民以家庭為單元簽訂服務協議
《指導意見》明確并推廣靈活的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應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并列出服務項目。服務協議有效期可為1-3年,可根據居民需求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實際,允許具有穩定服務關系的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簽訂有效期為2年和3年的服務協議。支持家庭醫生和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鼓勵各地探索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商業樓宇等功能社區簽訂服務協議。
關于全專科、全專科一體化,《指導意見》指出,通過專科醫生直接參與簽約服務,家庭醫生通過綠色通道優先轉診到專科醫生,可以為簽約居民提供“一站式”全專科、全專科服務,加強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的合作,促進基層醫防一體化,增強簽約服務的連續性、協同性和全面性。